12/26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公告
“新型冠状病毒肺炎”更名为
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”。
经国务院批准,自2023年1月8日起,解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采取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、控制措施;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再纳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》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;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制定《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“乙类乙管”的总体方案》。
来源:人民日报微博
相关问答
Q:为什么调整为“乙类乙管”?
A:从病毒变异情况看:潜伏期更短,致病力明显下降,将逐步演化为常见的呼吸道传染病;
从疫情形势看:虽然感染新冠病毒的人数多,但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占比超过90%,重症率和病亡率极低;
从我国防控基础看:累计接种疫苗超过34亿剂次,3岁以上人群全程接种率超过90%;药物研发取得进展;积累了疫情防控和处置经验,防治能力显著提升。
Q:“乙类乙管”的原则和目标是什么?
A:坚持人民至上、生命至上;坚持科学防治,精准施策;保健康,防重症;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;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。